黑龙江省今日油价35号价格查询_黑龙江省今日油价35号价格查询表
1.国家政策扶持农业项目有哪些
2.惠农政策有哪些
3.2011年黑龙江省出租汽车何时发放2010年的上半年的燃油补贴?
4.预警升级:8.23日猪价“涨翻天”,油价大跌,玉米、牛羊降价惨烈
南商蜂拥北上,建仓收粮,农民惜售观望,收益未必可期
涨价前哨米厂开始较劲
“今年的米价注定要涨,早在8月底9月初,米厂就开始打起来了”“其实,今年的米价注定要涨,因为早在8月底9月初,米厂就开始打起来了。”于占军,哈尔滨市方正县伊汉通乡居民,全县大小几百家米厂的设备,安装维修的工程却全是他揽下的。“要论对当地大米市场的熟悉“从8月底起,我就很少回家,忙着给各个米厂换设备,其中新上大型设备就有十几家。”所谓“大型设备”,是指日夜连续生产、日产能力在50吨以上的大米加工机器。
除了“大家伙”,不少米厂还预先租赁或添置了用来拉稻谷的车辆。仅方正县宝兴镇的新龙米厂,今年9月就租好了4辆大卡车,而该镇另一个大户魏军,则一下子买了两辆新车。
这一切意味着,一场大战即将开始。在接下来的那段日子,各个米厂又逐村逐户发名片,联系上家,一家米厂的老板说:“那一阵子,都是晚上11点才回家。”
南方天灾客商蜂拥北上
进入8月,每天都有200多个电话来咨询米价,其中70%都是南方的客商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以前不温不火的米厂变得如此兴奋呢?方正县莲花米厂老板施红说:“米厂火不火,关键看有没有销路。”
据于占军介绍,方正县每年产原粮35万吨,外销20万吨,绝大多数流往北京周边地区,能够进军南方市场的只有该县最大的加工商——松南乡的顾长奎。
而进入今年8月后,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宝兴镇新龙米厂经理王足业说:“每天都有200多个电话来咨询米价,其中70%都是南方的客商。”因为来电太多,一部电话不够用,王足业还在儿子的卧室里又加装了一部。进入9月,南方来人了。
黑龙江几乎每个产粮区,从20元一个床位的小旅馆到几百元一宿的星级酒店,到处住满了各种口音的南方人。他们在携带的地图上圈出各个米厂的位置,然后一个个地跑。更有些人,直接住到当地农户家里,对着还长在地里的稻子侃价。五常市杜加镇农民孟明说:“最多的时候,我们村里住了30多个南方客商。”
这么多的南方人一下子涌入黑龙江显然不是没有缘由的。“这是我第一次来东北进货。”程世文是郑州粮油批发市场的一名大米批发商,常年只在江淮、湖北及两广地区从事大米购销经营,“没办法啊!今年江淮地区受灾严重,河南南部当地的大米价格竟涨到0.96元/斤,拉到郑州光成本价就达1元/斤,利润空间小,而且当地根本收不到原粮,我们只能跑东北来了。”
南方天灾,无数南人北上,这无疑给黑龙江的米厂老板透露了这样的信息:大米要涨价!而先于大米15天开秤收粮的大豆价格暴涨,更让很多人坚信了这一点。五常市大米协会会长任占东说:“因为大粮(指大豆、玉米、小麦、稻谷。记者注)价格之间有相互拉动作用,大豆涨价起到了信号作用。”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就在9月,黑龙江省粮油信息中心还发布警示称:预计新粮价格将低开,黑龙江水稻市场低迷,整体价格将低于去年。黑龙江省粮油信息中心作出这一判断的理由是:到今年6月,黑龙江粮食库存总量为798.1亿斤,其中水稻为200多亿斤,占全国的一半以上。
对此,方正县一位曾经担任主管财税县领导的大米经销商感慨道:“在很多时候,市场主体要比敏锐得多,判断正确得多。也正是因为有了市场,市场主体才会这么接近实际情况。”
米价攀升农民惜售憋价
面对米厂一天一个的“惊喜价”,农民却有了自己的算盘,“都憋着看价到底能涨到什么份上”
进入9月下旬,收购战愈加火热。
9月25日那天,哈尔滨五常镇桦树村村民李明正在地里割稻。正割着,一个南方人雇了脱粒机和三轮车来到了垄头,买他正割的稻谷,这大大超出了李明的经验,“真够新鲜的,稻没晒没晾都能卖掉!”
价格谈拢后,南方客商就地把稻谷脱粒,用三轮车运往了附近一家小米厂,碾米、装袋,当天晚上,卡车将大米运走。两天后,田里的稻谷应该已经成了北京市民桌上香喷喷的米饭。
为了在新稻收购中赢得先机,以在最终价格确定上取得优势,此后的十几天里,各米厂之间较着劲儿往上提价,一般情况是每一两天涨5厘到一分。到10月30日,稻谷收购价已涨到0.58元/斤,此后,价格上扬的速度更是突然加快,基本一天涨一分。到11月4日,新龙米厂经理王足业开出的收购价格已达到了0.63元/斤,这比20多天高出了一角多。
然而,面对米厂一天一个的“惊喜价”,农民却有了自己的算盘。从11月4日开始,方正县伊汉通乡红旗村村民王维军将收购下来的稻谷堆在了自己的院场里,不卖了。
越来越多的农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增产不一定增收,学会卖东西才能挣钱。既然米价天天见涨,何不再等到高峰时再抛出去。
说起这事,伊汉通镇吉林村的村妇李晓华就懊恼不已:今年她家里收了3万斤稻谷,粮价涨到0.54元/斤时,她把稻谷卖了出去,而邻居王金珠比她仅多放了一个晚上,每斤就多卖了0.02元,如果等到现在,那3万斤稻谷更是能多卖上近千元。
因为是名牌大米不愁销路,维良、丹贝、常吉等当地龙头加工企业,在春季育秧就投资预订了当地秋后收割的稻谷,并承诺以高于保护价一二分钱的价格收购。但是,“现在价格涨上来了,农民才不管你订单不订单的,谁的价高就卖给谁。”据维良米业的负责人康宁介绍,往年这时候,生产基地送稻子的车子都排到了院子外面,而今年,公司用车到基地去收,到10月31日才拉回了一车。
市场胶着产区建仓收粮
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负责人透露,该省今年目前还没有抛售库存陈化粮的,然而,到了11月5日,市场形势出现了微妙的变化:由于批发商出于销售风险的考虑,进货量减少,米厂受其影响,也不再调价,而农民依旧持观望状态,双方呈现了胶着状态。
这一情况到目前仍然没有改变。而此时,的态度却耐人寻味。
据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一位姓卜的副主任透露,该省今年目前还没有抛售库存陈化粮的。该名副主任还证实了当地媒体报道的消息:近日,黑龙江垦区17座万吨米仓全部建成,并已开始接受今年的新稻入仓。
一位圈内人士指出,当地这样的做法,不排除是为了减小市场投放量、避免粮价再度走低的情况发生。
而粮食局另一位副主任付某则称:“黑龙江省粮食库存充足,不但能够保证全省粮食的正常需求,而且有能力保证为国内主销区提供粮源、补充库存,但前提是:必须按照市场化的模式来运作。”
粮价上涨农民是否得、米厂利润丰厚,农民得到的实惠远远不够
卜副主任再三强调:目前的粮油价格波动属正常的恢复性上扬,其结果起到了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作用。
农业部官员在媒体访时也称:粮油价格波动属正常的市场调节,对于保护农民利益有积极的意义。
访中,无论是零售商、批发商以及米厂,也都将涨价的原因归结为“原粮涨了,我们只是水涨船高”,事实果真如此吗?
以黑龙江五常大米为例,在其稻谷从0.53元/斤涨到0.58元/斤期间,北京市民买的五常大米却从1.10元/斤涨到了1.40元/斤(以出米率计为70%,即1斤稻谷产出0.70斤大米计算,折合成稻谷价格,相当于稻谷从0.77元/斤涨到0.98元/斤),相当于稻谷价格涨了0.21元/斤。
如果仅是原粮涨价,那多出来的0.16元/斤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据批发商程世文介绍,在正常情况下,他们的利润为大米每斤五厘至一分钱,而在价格暴涨期间则可以增加十倍以上。
10月15日,程世文以0.66元/斤从方正县购得30吨无香米,运费为300元/吨。10月20日,这批无香米运到郑州后以0.92元/斤批发价出售。当天售完,净挣6000元,利润合0.10元/斤。
“事实上,我们的利润空间比这还要大得多”,程世文说,“稻价涨的次数越多,米价涨价翻番的倍数就越大。这样,就能够保证最大的利润永远掌握在批发商手里。”
米厂的利润也会随着米价上涨而大幅增加,程世文举例说,比如长粒香,在涨价前稻价为0.58元/斤,大米的出厂价为0.85元/斤,可以算出此时的利润为0.015元/斤,如米厂的日生产量为120吨大米,该米厂每天的利润就为3000元。稻价涨到0.61元/斤时,大米的出厂价涨到0.93元/斤,可以算出此时的利润为0.041元/斤,则该厂每天的利润就增至8200元,是涨价前的2.73倍。
据程世文透露,二级经销商的利润在涨价前约为每斤一两分钱,涨价后可增至四五分钱。
而五常市大米协会提供的数据表明:通过涨价,五常市稻农可以增收四五千万元,平均每户增收800元,每人增收200元,每亩增收不到20元。与此同时,粮油价格上涨同时又带动着、化肥、电费等农用物资的涨价,使农民增收的幅度大打折扣,农民得到的实惠远远不够。
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卜副主任说道:“从目前看来,单纯靠市场化手段,还是很难实现预期的让农民奔小康的目标。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路还很长很长。”
国家政策扶持农业项目有哪些
看到这个题目,第一反映就是那个桶贵了的笑话:2008年国际油价140美元/桶时,国内油价6块多/升,2018年国际油价不到80美元/桶时,国内油价却要7块多/升,原因是桶贵了。不过玩笑终归是玩笑,因为现在的原油出口根本不是装在桶里的。陆地上的,一般都是通过输油管道运输,直接在出入口设置仪器计量(比如中俄原油管道,由俄罗斯远东管道斯科沃罗季诺分输站,经中国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运输至大庆油田);而未接壤的比如从沙特阿拉伯进口的石油,则是通过油轮直接运输到我国的各港口,并非我们想象中的,先一桶一桶灌装,在运输的,所以目前现实中根本没有油桶影响油价的概念。
现实中我们计量一般不是用重量就是用体积来计量,很少会说用到桶,那么为什么原油会使用桶来计量呢?这其实是习惯使然。因为在早期美国人的石油是用桶来计量的,现代石油工业诞生之地的宾夕法尼亚州,1859年,德雷克们用机井打出石油后,仓促间人们直接用各类桶来盛装石油。不过杂乱的度量衡不单给买家造成困扰,也成为立法和课税的麻烦。根据一般规律,当行业发展到相当程度,统一标准势在必行。因此最终美国人制定了42加仑制式的桶空重64磅就成为了标准(主要系这个体积大小的桶)适合放置在平板火车上,当时一节火车刚好可以放置20桶,在拉到港口运输到各地。随着技术的发展,虽然后来先后诞生了管道运输以及油轮运输,但是由于习惯使然,美国人仍然习惯按照桶来计量。
如果说美国不是世界第一强国,那么桶计量的只会在美国,因为后续发展的很多其他国家并不使用桶计量,比如日本东京的原油期货目前仍然是按照国际单位千克计价,但是二战后,随着美国的崛起以及美元成为世界货币之后,美国操控着世界主要的原油出口,世界其他各国也就慢慢被迫接受以桶计量的原油了。
目前标准的1美制桶=42美加仑=158.98公升;至于说多重?这个不一定,因为不同产地的石油密度、品质不一样,因此在同等的容积下,重量也会出现偏差;目前而言,一桶石油平均的重量大致在0.137吨,也就是说1吨石油大概需要7桶石油。
为什么说: 原油出口要用“桶”统计而不用“吨”计量,我们中国的原油计量单位是“吨”,那么,对于西方而言,西方国家的石油计量单位为“桶”,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其实,我个人觉得:对于西方人而言,用“桶”计算原油出口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我个人觉得石油之所以用“桶”作为计量单位的原因是我国进口的大量使用,目前都在欧美等西方国家手中,那么,为了方便他们的计量单位,也为了符合他们的交易习惯,他们就把原油规定为桶,而不是吨。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吨是质量单位,桶是一个体积单位,那么,我们大家都知道,由于不同产地的石油,密度是不同的,每一桶石油的重量也是不一样的,就像我们在清朝的时候,山西商人交易的银子其纯度为为99%。但是,岭南地区也就是现在的福建地区人们所使用的银子的纯废可能只有%左右。
再加之,由于原有的密度,如果用吨算的话,那么,它的质量可能有些误差,但是,如果用桶计算的话,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密度上有一个换算公式,所以在这就不用解释了。
总之,就是对桶这样单位是体积单位,质量单位与体积单位之间,还有着较为复杂的换算关系,有些是不同产区的油密度不同,所以,为了方便用桶作为计量单位。
也就是说有体量单位作为原油交易的计量单位的因为是一桶油的质量,不同质量、不同的体积是因为密度不同,但是,它的体积也是是相同的。
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 原油这个东西掌握在美国人手里面,二战期间,石油的计量单位根据国际上的换算单位并不是用“桶”来计量的,而苏联则是用“吨”来计量的,但是,美国人当时为了便于石油的交易用“桶”作为计量单位,为了运输也为了交易方便。
所以,桶这个单位作为计量单位用着用着就习惯了。
在中国人的意识中,原油可以说用桶计算起来更为方便,但是,为什么要用桶计算了?
其实, 说白了,桶作为计量单位,对石油贸易交易是十分有利的,因为桶就如同商品的集装箱可以大规模的在海域和陆运之间调度,而且计算出售很方便,如果用工作量“桶”作为计量单位的话,由于密度的不同,其交易难度是大大增加。
这是趣事!原油为何统一用“桶”计量?而汽油一般用升计量?
一切源于习惯做法!
盎司; 黄金重量单位(1盎司=28.3495克)。一般人熟悉克的概念,对盎司感到生疏,但黄金玩家不会混淆。
克拉 ;钻石重量单位(1克拉=0.25克)。不少人误以为克拉是计算钻石大小(体积)的单位。但钻石玩家不会混淆。
英尺; 长度单位,一英尺=30.48厘米。(据说;十三世纪初,英国尺寸长度混乱,引起交易纠纷不断,英国约翰国王召集大臣们讨论一尺应该多长?没扯出结果。约翰王愤怒跺了一脚,指着他的脚印说;“这就是一尺”,于是,英尺长度就确定下来了。
英码; 长度单位,一英码=91.44厘米=3英尺(据说,码的长度确定与英尺长度确定类似,亨利国王伸直手臂,竖立大拇指说,从他的鼻尖到他的大拇指尖的距离就是!于是大臣们赶快小心翼翼丈量并确定下来)
米(公尺) ;法国人玩法。法国科学院将从北极点到赤道经线长度的一千万分之一规定为1米,并于1799年在法国法定使用。奠定了今天国际长度公制(十进制)基础。
公斤(千克) ;法国人玩法。法国定义了“米”的长度,就按“十进制”定义了分米。法国规定在4℃时,1立方分米纯水的质量为1公斤。并用铂铱合金制了一个高度、直径都是39毫米的圆柱体代表这个质量。这个“金属疙瘩”至今是公斤(千克)的基准物。
这是美国人的玩法,由于美国控制了世界原油买卖,原油用桶计量成为通行做法。
例如;买一船原油,船轮的油仓体积固定不变,一口气灌满了就知道体积是多少立方米,快速折算出是多少桶。若要实际称重是多少,则比较繁琐。
1升90号汽油平均重0.72公斤:92号重0.73公斤; 号0.737公斤。看来,价格与重量还是呈正比关系。
看到这个问题大家都很懵,今天我来向大家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桶(Barrel)是目前几乎所有最重要的原油期货计价单位,如布伦特(Brent),美国德克萨斯西部中质原油期货(WTI)以及OPEC一揽子参考价格(OPEC Reference Basket)都是基于桶这个计量单位。三种期货合约交割量几乎占据了全球全部份额。当然还有一些区域性的原油期货不是按照桶计价,如日本东京的原油期货是按照国际单位千克计价,但是成交量和前三种没法比。所以这里要说的是原油按桶计价虽然不是国际强制规定,但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标准。
最大的误区是有些人觉得原油的实物交易是用桶装的,这个是最大的误解。现在原油主要靠管线运输,从油田运到炼油厂或者出口港;
在石油开中,最早用来盛石油的工具就是桶。不过那个时候的桶仅仅是一个工具,并不是用来测量体积的。后来,久而久之,大家就渐渐形成了用木桶装载石油的习惯。最初的石油交易也是以桶为单位来计算的,渐渐的桶就成了全世界普遍接受的石油计量单位了。
当然,这是全球所有国家都是用桶这个单位,用于计量石油的。我国就是个例外,使用的是吨。官方在发布相关数据的时候,也是使用吨这个单位,比如我国去年一共进口的原油46190万吨。
要准确记住1美制桶=42美加仑=158.98公升,并且了解每桶原油的重量平均为0.137吨,对于普通人可不是容易的事。就连前苏联和中国这样习惯用公吨计量原油的国家,参与国际交易也不得不屈从“美制桶”的强大传统。不同地区开出来的原油密度是不一样的,例如国内大庆油田开的石油7.31桶一吨,而胜利油田的原油密度较高,6.93桶就可以达到一吨。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吧。
评论员小韩;通常情况下,中东的一桶原油约为为42美加仑或35英加仑,即158.9升。而1吨原油大约为7.35桶。桶”是西方国家的石油计量单位,“桶”不仅方便石油的运输,也便于石油交易,因此被广泛接受。
首先要说明一点,吨是质量单位,而桶是一个体积单位,与集装箱一样。由于不同产地石油的密度不同,每一桶石油的重量也不一样。。
美国使用“桶”作为单位是为了运输方便,在最初的时候石油确实是使用桶来装运的,油桶也就成为美国石油的计量单位。
二战后,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石油进口国,也是世界前十大石油出口国之一,并且石油贸易是跟美元直接挂钩的,石油价格也是由华尔街操纵的,因此其他国家被迫接受“油桶”这个单位。
很多人认为,在全球化贸易时代,使用“油桶”作为计量单位对于石油贸易是十分有利的。因为油桶就如同商品的集装箱,可以大规模的在海域和陆运之间调度,而且计算出售也很方便。
但是其实现在的石油早就已经不再使用油桶来运输了,现在的石油都是通过管道,直接从产地出来直接输送到港口装船,然后在运送到目的地港口,再由管道送到储存罐。我们平时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运油的油罐车,但从来看不到拉着油桶运输的大货车
文/漂流的亚特兰蒂斯
该问题比较普遍,本人正好在该行业,这里就给大家解释一下。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澄清几个问题,或者说误解。
说了这两个问题之后,我们接下来看为什么原油进出口要用桶来计价,其实不仅仅是进出口,北美地区的油田产量都是以桶为单位。
最早开始使用“桶”来计量原油的是美国,准确的说是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1859年美国的第一口油井在宾夕法尼亚州完成,之后就迎来了19世纪60年代的石油开热潮。
当时的原油产量不断增加,但是却没有标准的容器来装这些原油,因为当时美国的石油工业刚刚起步。所以当时的石油开者便用盛装其他产品的桶来装石油。这些桶的形状大小不一,用处也不同,酒桶、鱼桶还有装糖浆和松节油的桶,总之五花八门。桶的容量也不同,这就给当时的原油交易带来跟大的麻烦,因为计量困难并且造成很多争端。
到了1866年,宾夕法尼亚石油生产者注意到了这问题,并开始着手推行统一的标准。最后他们将目光投到了装威士忌的酒桶上,并决定将威士忌酒桶作为原油交易的计量单位。威士忌酒桶容量40加仑(151升),但是为了有利于卖方(因为用桶运输途中会有损失),也就是石油生产者,他们决定在实际交易中将计价容量增加2加仑(实际油量还是40加仑),也就是最终计价容量为42加仑(159升)。 最终该标准在1872年被通过,一桶等于42加仑成了美国原油计量的基本单位 。
以“桶”计量原油在全世界的推广是与美元地位的上升是同步的。 原油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几个具有国际统一定价的商品,并用美元计价 。这当然和美国国家和石油工业的强大有关,现在石油工业的绝大部分标准和 科技 来自美国,而且美国又是全球第一石油消费大国,当然具有强大的话语权。当然更重要的是美元作为全球准备货币,有其他货币难以比拟的稳定性和信用,大家都知道像美国这样的国家破产性极低,货币也稳定。所以原油用美元计价也就理所当然,而对于石油行业美国也就顺便推行了自己的标准。
上文已经提到 一标准桶原油等于42美制加仑,也就是约159升 ,这个只是容积。但是不同品质的原油一桶的重量有差别。高品质原油,也就是我们说轻质原油由于密度低其一桶的重量要比重质油(密度高)轻。
原油的密度在0.87 ~ >1.0 g/cm3, 因此一 吨原油约等于7.2~7.35桶 。
以桶计量原油最早始于美国,用桶不用吨是因为美国的影响,原油的美元计价也助推了该标准在全球范围的推行。
主要的原油期货交易都以桶为单位。
一标准桶原油等于42美制加仑,也就是约159升;
根据原油的密度,一吨原油约等于7.2~7.35桶,也就是1桶原油等于136~138千克。
原油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几个具有国际统一定价的商品,也就是说全球任何国家只要你在国际市场上买石油,面对的都是统一的标准。
我是漂流的亚特兰蒂斯,下次见!
这是西方国家先入为主的一种计量方法。一桶容量是53加仑,一加仑为4.546升,如果盛水的话,是240公斤,油比水要轻,这就是比重。质量差的石油比重在0.8以上,如某些国产及委内瑞拉的石油,中东产石油最好,比重都在0.8以下,人们开玩笑说那儿开的石油可以直接加进油箱。就是因为比重不同,液体要用容积来算,早期开石油都是用大桶,习惯就一直延续了下来。
“油桶”是目前欧佩克和欧美等西方国家原油计量单位,同时也是全世界主流的石油计量单位。
首先要说明一点,吨是质量单位,而桶是一个体积单位,与集装箱一样。由于不同产地石油的密度不同,每一桶石油的重量也不一样。通常情况下,中东的一桶原油约为为42美加仑或35英加仑,即158.9升。而1吨原油大约为7.35桶。目前纽交所一般都是使用北海布伦特原油和德克萨斯轻质原油作为标准,计算每桶石油的价格。
西方世界早在几千前就使用木桶去运送葡萄酒,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中东地区的人是用陶罐去装葡萄酒,但是陶罐的密封性并不好,而除了中国以外,其他的民族又没有搞出瓷器,而即便是搞出了瓷罐,瓷罐也太容易碎了,于是中东的民族就用木桶储存和运送葡萄酒。
由于木桶是圆柱状,因此非常便于运输,因此越来越多的液体商品都是使用木桶运输,例如橄榄油。后来石油被发现后,人们开始用铁皮圆桶去装载石油。
最先使用铁桶装石油的国家就是美国,在二战之前,石油的计量单位并不统一,美国使用“桶”来计量,而苏联则是使用“吨”来计量。
美国使用“桶”作为单位是为了运输方便,在最初的时候石油确实是使用桶来装运的,油桶也就成为美国石油的计量单位。
二战后,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石油进口国,也是世界前十大石油出口国之一,并且石油贸易是跟美元直接挂钩的,石油价格也是由华尔街操纵的,因此其他国家被迫接受“油桶”这个单位。
很多人认为,在全球化贸易时代,使用“油桶”作为计量单位对于石油贸易是十分有利的。因为油桶就如同商品的集装箱,可以大规模的在海域和陆运之间调度,而且计算出售也很方便。
但是其实现在的石油早就已经不再使用油桶来运输了,现在的石油都是通过管道,直接从产地出来直接输送到港口装船,然后在运送到目的地港口,再由管道送到储存罐。我们平时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运油的油罐车,但从来看不到拉着油桶运输的大货车。 (今天的油轮不再是使用油桶运油了)
(咱们日常使用的液化天气和汽油、柴油都是由这种油罐车运输的)
看到这想到了一个笑话:
为什么国际油价一直呈下跌趋势,但是国内的油价并没有随国际油价下跌而相应下跌,反而不断上涨,一度每升价格达到了7元。究其原因是:油价确实下跌了,但是油桶的价格上升了。
一直以来国际贸易或者国内商品总量的结算中都是以吨、升、立方米(主要是天然气)
、公斤来计算,大家都能有明确的概念商品的重量,但是唯独是石油非要以“桶"为结算单位,如果不是专业人士,根本就不知道是多大的桶、什么材质做的、一桶多重。
那为什么石油出口非要用桶计量呢?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石油逐渐被发现并开发出其用途后,大批资本家加大了石油的开。但是,石油开后并没有合适的容器去盛装这些容易泄露的液体。恰巧欧美国家都有喝葡萄酒的习惯,就像中国的酒坛子一样。大量的木质酒桶就被就地取材做了盛装石油的最合适不过的容器了,后来经过不断改进用铁质的圆桶代替了运输过程中容易破损且制造工时长的木桶。就这样,用桶盛装石油的传统就这样延续下来了。
那一桶石油重量是多少呢?
国际原油交易以桶作单位,而普通消费者又习惯的成品油计量又是以升为单位。“美制桶”是容积单位,与公制的升、立方米格格不入,与公吨等重量单位更是根本搭不上。要准确记住1美制桶=42美加仑=158.98公升,并且了解每桶原油的重量平均为0.137吨,对于普通人可不是容易的事。就连前苏联和中国这样习惯用公吨计量原油的国家,参与国际交易也不得不屈从“美制桶”的强大传统。
但是,用桶作为原油的计量单位有其一定的劣势:
不同地区开出来的原油密度是不一样的,例如国内大庆油田开的石油7.31桶一吨,而胜利油田的原油密度较高,6.93桶就可以达到一吨。
石油是一个由多种重金属混合物体以烃类为主组成的碳氢化合物,在常温下以黏稠的液体状态存在。经过加工后,以其沸点和比重,燃点和热值的不同,而分为轻质油和重质油。成为现代工业,国防, 汽车 ,火车,轮船,飞机的重要燃料,助力添加剂,催化剂,防腐剂,保温材料,润滑油等等。
更是现代 社会 ,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比如各种塑料制品,各种化学用品,各种化肥,农药,杀虫剂,消毒剂……等等。当今世界各国早已将石油列入国家重要的战略能源物资,进行严格的管控。
原油出口以桶计算,除了方便,简洁,更主要是为了交易的精确,误差和损失减到最小。因为这个已经是国际惯例,所以就共识了。
由于原油比重的不同,所以,一般原油一桶的重量范围大概在138~148kg之间。一吨油按普通老百姓的概念应该是1000kg。但实际计算是这样的:比重重量为860~880kg之间,体积重量为1000立方单位。喜欢的人可以查看中国石油产品标准规范一书。
惠农政策有哪些
国家农业政策扶持项目一: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二是推动科技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组织招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发展户用沼气。支持为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承担建设沼气工程,把开展沼渣、沼液利用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机制,建立产业化发展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沼气建设和运营,拓宽沼气使用出口。依托公益性(农业)行业科技专项,加大研发攻关力度,加快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沼气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在有条件地区试点推广购买沼气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提高沼气服务质量和水平。
34.开展农业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按照院有关部署,目前,农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农业突出环境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不断建立健全农业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以降低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为核心目标,以农艺措施为主体、辅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对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同时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流域,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在养殖、地膜、秸秆等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田残膜回收与再生、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示范建设。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治理。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可就近分散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等,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4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4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增选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同时带动各省区市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培养致富带头人和现代农业经营者。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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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
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水稻、玉米、油菜补贴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
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 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
推动相关部门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
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
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 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和播种面积权重分别为60%、20%、20%,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用不同的奖励系数,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由省级人民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中央财政根据2008-2010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三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
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
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 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
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
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
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
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 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
二是推动科技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及人才合作。深化科企合作,推进国家良种重大科研攻关,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突破种质创新、品种选育等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瓶颈。完善种业人才出国培养机制,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打护权专项行动,建立可追溯管理信息系统,保护农民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加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为企业商业化育种奠定基础。加快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做好品种测试与品种审定的有机衔接。
全面清理现有行政规定,打破地方封锁,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业大市场。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实现全国范围“三品一标”的蔬菜、水果、大米、猪肉、牛肉、鸡肉和淡水鱼等7类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监管信息可共享”。18。
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
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组织招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7。 8亿元补助经费。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
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内。
2013年,国家继续在13个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中央财政投入补奖资金159。46亿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
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
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期限2013-2015年,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改善以船为家渔民居住条件,推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亿元,补助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8个省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
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享受国家更新改造补助政策的远洋渔船不得转回国内作业;除因船东患病致残、死亡等特殊情况外,享受更新补助政策的海洋渔船十年内不得买卖,卖出的按国家补助比例归还国家。
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
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三是将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规模由3亿元增加到4亿元,加大对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四是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
“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预警升级:8.23日猪价“涨翻天”,油价大跌,玉米、牛羊降价惨烈
2010年全年的燃油补贴应该在2011年6月30日前发放到位的。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文件“财建[2009]1008号”《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非常清楚,但是各地执行的并不严密。应该是按年度加权平均与2006年初基准价的涨价幅度和本年度耗油量、分品种计算年度补贴额,你填过这个表没有:“出租汽车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是该文件的附件。以下文件供参考。
交通运输部含附件文件:
://.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daoluyunshu/201001/t20100126_655011.html
第四条 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第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及燃料消耗量的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基础数据,科学准确地核算燃料消耗,并编制报表。
第十条 补助年度终了后,县、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力量,对本辖区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汇总,经核实无误后,于2月15日前,分别将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用油量汇总表(见附件4、5、6)逐级上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车辆油料消耗情况后,经审核和重点抽查,将本省(区、市)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整理汇总,于3月1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收到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油料消耗情况后,应当根据前一年度补贴用油量情况对全国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补助用油量以上年度补助用油量为基础,考虑增减变化因素确定。交通运输部核定的补助用油量于4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三条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第十四条 中央财政负担的上年度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于4月30日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省(区、市)财政。下达资金的文件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上年度补助资金后,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逐级下拨资金。基层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应当在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
基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并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金额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内油价迎下调#转眼进入8月下旬,农产品市场再度上演下跌潮,猪价、粮价、牛羊价格普遍出现“温水煮青蛙”行情,看着闹心;当然也有好消息,成品油市场连续下跌,让大家开车出行的压力再度减轻。
01、猪价进退两难,走势“揪心”
最近一段时间,生猪价格趋势纠结,涨不上去,跌不下来,一直在10.5-10.8元/斤之间波动。
今天猪价再度由小跌转小涨,全国共有11个省份上涨,3个省份下跌。
上涨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中、华东、东北等地,上涨幅度也仅在0.05-0.10元左右,涨幅不大;今天下跌的省份有重庆、四川、河北等3个省市,其中重庆下跌0.05元,10.6元/斤;重庆跌0.1元,10.7元/斤;四川跌0.15元,10.75元/斤。
刚刚收到8月23日的猪价消息,还不错,出现了大范围上涨,希望上涨势头能有所保持。
全国有21个省份上涨,其中:山东猪价上涨2毛,主流价10.6-11.0元/斤;河南2毛,10.5-10.9元/斤;吉林上涨1毛,10.3-10.6元/斤。
目前,猪价走势揪心,进退两难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利空因素与有利因素相互作用,分歧严重,导致猪价震荡。
从有利猪价的因素分析:
一是已经入秋,天气逐渐转凉,按照我国人民的习俗,会增加一些肉类食品的摄入,增加能量,以抵御寒冬。
再叠加中秋、国庆,以前未来的元旦和春节等诸多重大节日消费,未来几个月的猪价有搞头。
二是全国数以万计的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学校食堂开火后,会增加一部分肉类食品的消费。
三是从猪周期角度分析,目前正处于生猪上涨周期当中,很多中小养殖户在去年秋季到今年年初这段时间,陆续退出养猪市场,导致规模养殖比重上升,也会对猪价上涨构成一定利好。
除了这些有利因素,也有一些不利因素:
一是目前猪肉价格偏高,有些居民消费有难度,据了解,现在各地猪肉价格大体在16-18元/斤区间,甚至个别地方达到20元/斤,虽然比2019、2020年的一斤27、8元相比低了不少,但是与2018提闹猪瘟之前的12、3元一斤的肉价相比,还是偏高了一些。
二是受全球经济不景气影响,一些企业开始“双降”,还有的企业压缩生产,导致部分居民收入缩水,消费能力下降。
三是一些生猪贩子、屠宰企业因素,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压价收购的情况,也对猪价比较不利。
正是因为上述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导致当下猪价出现进退两难,不过在个人看来,第四季度猪价会有一个上涨的小高潮,值得期待一下。
02、油价持续下跌,有望回到7字头
今天是8月22日,油价调整前的第9个统计油价的工作日,从前9个工作日统计情况看,8月23日24日,油价大概率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
据了解,目前原油变化率为-4.%,预计油价下调265元/吨,折升计算就是预计下跌油价0.20元/升-0.24元/升。
按此理解,如果明天油价没有大的波动,到明天24时加一箱50升的油,将节省10-12元,这样国内成品油价格或将累计下调1.1元/升左右。
届时,全国92号汽油主流价格将回到8.20元/升左右,95号汽油或将全面回到“8元时代”。
明天的油价调整值得期待,不过据业内人士分析,第16轮油价下调之后,国际油价仍然存在下行的趋势,下半年92号汽油回到“7字头”时代的概率很大。
03、粮价震荡下行,后市还能乐观吗?
近期的粮食市场,确实让大家感觉到很压抑,尤其是玉米、小麦市场,走势偏弱,跌多涨少。
据了解,由于玉米市场连续多日下跌,目前全国玉米均价已经跌到1.42元/斤一线,华北地区、山东地区部分企业收购价格已经低于1.35元,价格较低的滨州金汇已经跌到了1.32/斤。
8月22日,东北地区玉米价格已经逼近1.30元/斤,从跌幅来看,目前的玉米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大约下跌了200-250元/吨。
目前,关于玉米后市行情,市场各方可谓是一片悲观,似乎玉米价格就此会一跌不起,然而依个人的浅见,感觉目前玉米价格大概率已经接近底部,稍加时日,震荡过后,玉米市场很可能会出现一波反弹行情。
至于逻辑并不复杂:
一是2022年玉米产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减产的概率偏大,主要是由于东北地区6月份以来,降雨频繁,存在一定的内涝情况,再叠加今年东北玉米面积下降,有机构预测今年东北地区玉米减产幅度大约在600-800万吨。
二是国际玉米产区遭受旱灾,据了解,8月初以来,欧洲的部分地区由于酷暑天气,玉米干旱严重,其中玉米生产大国罗马尼亚大约有3/4产区玉米遭受干旱。
再加上俄乌冲突,国际玉米出口份额也将受到影响。
三是玉米性价比上升,由于持续降价,目前的玉米价格与小麦价格、大豆价格、稻谷价格相比较,已经处于较低位置,性价比较高,未来在同等情况下,玉米的需求存在一定的价格优势。
04、牛羊价格持续低迷,肉价却居高不下
粮价在降,猪价涨跌两难,油价正在回归,而牛羊市场也不乐观,年初以来,牛羊价格一直在震荡回落当中。
从牛价来看,去年冬季育肥牛价格多在19-21元/斤的价格区间,经过7、8个月的回落,目前各地育肥牛主流价已经降到了15.5-18.0元/斤一线,平均每斤下跌2-3元,一头牛跌了至少2000、3000元。
据了解,内蒙通辽开鲁西门塔尔16.5元/斤,乌兰察布四王子旗16.12元/斤,吉林四平市19.0元/斤,江西新干县18.4元/斤,山东济南清区15.2元/斤,湖南长沙芙蓉区15.2元/斤。
相比之下,羊价比牛价还闹心,跌得比牛价还要多一点,平均一只羊比年初至少掉了200元,多的会达到300元,尤其羊羔价格掉得更厉害。
虽然羊价在6、7月份有所反弹,但是进入8月份之后,羊价再度迎来下跌行情。
据了解,内蒙通辽35斤公羔650元/只,45斤母羔500元/只;内蒙四子王旗30斤公羔520元/只,40斤母羔只卖到500元/只;黑龙江齐齐哈尔40斤公羔的价格540元/只;黑龙江省牡丹江淘汰母羊12元/斤。
关于牛羊价格下跌,原因并不复杂:一是因为2018年以来,养殖牛羊的利润不错,很多人加入到养殖行列,目前牛羊的存栏量均相对较高。
二是由于全球经济不好,国内也有些居民收入下降,面对30多、40多一斤的牛羊肉望而却步,消费下降。
三是上半年处于牛羊肉的消费淡季,对牛羊价格的拉动力不强。
虽然牛羊价格低迷,但是各地牛羊肉的价格却一直居高不下,没有特殊情况,真的让人买不下手,据了解,现在全国牛肉的主流价格大约在38-45元/斤之间,羊肉主流价格多在35-43元/斤之间,总的来说还是比较高的。
农业农村部监测显示:截至今日14:00时,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28.58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9%;牛肉77.21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3%;羊肉67.09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4%;
据观察,目前有一个不好的现象,那就是面对牛价、羊价低迷,而牛羊肉价格较高的情况,一些地区开始大量宰杀母牛、母羊,这样势必会影响犊牛、羊羔的产能,对明年的牛羊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各位朋友,8月23日猪价“翻红大涨”、油价又要下调,玉米、牛羊价下跌惨烈,牛羊肉却居高不下,大家咋看?你那里猪肉、牛羊肉贵吗?欢迎发表看法,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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